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🍣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❄)若(💒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🔯)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🥖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🤓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🛹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🏑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🔹)出,鼓励商业(🚷)健康(🅱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🥒)长期投资,培育支(♒)持(🥧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😏)品监管部门受(🙍)理的创新药,企(🖥)业可同步(👛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🍂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🏆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🍙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🍑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➡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🥢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👨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🈳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😭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🈶)用药权(✝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🕷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🦕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🚵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🆔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📱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🎣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⬇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👥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🐬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👏)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🚧)大亮点(🎢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💔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🎊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🗑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🔞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🆓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🍿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⛵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🍿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😏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📮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🔔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㊙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🗳)局(🛹)相关负责(🔻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📗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🔖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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