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📚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🍑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🍩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📻),对于业界关(🕠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♓)施》首条便(🍂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🚤)的医保(🔰)信息平台(🅱),做好疾病谱(🐿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📯)集(👼)和分析,开发适(🐀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🎽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😇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🌞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🈶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📝)业可同(👡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👕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💟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💤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🏆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🌸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🐺)药也(🗯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♿)医保(🚾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👦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😖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🍢)公布后3个月(⛴)内召开药事(🕐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🚖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👎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✡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🐨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🏚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⛲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🥏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🍚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🌊)围的可(🌔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🙂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❔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😭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🧑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🎗)录、商(✳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💎)现场获悉,商(😳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🌊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📭)位(😺)可能(🎦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🗜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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