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🚪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♏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🥏)医保(💖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🚖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😠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📥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➕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💮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💊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🎑)药(🎞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🕡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🚨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🛁)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🤐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🚟)策(🍶)解读发布会(💤)上强调,首(🤣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㊗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📎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🐿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🌏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🥋)量、药(🙁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🖐)药配备使用。医(🌆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☝))。 《若干措(🦓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🌡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🚁)“保基(😑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😌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🌠)究临(💨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🏞),此次文件(🤛)中(🐢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🎾)商保创新(🦌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😧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👏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🥑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🕕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🏀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🤢)入医(💅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🍅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🦐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🌍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🎣)界在(😁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❄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