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📢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🌵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✔)发展困(🧟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🥞)都一一给出解(🚔)决措(🍫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💊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🏎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🍰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💖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📅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🚃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📛),为创新药研发提(➿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🔓),上市申请(🎡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🏹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🌏)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💿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👍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🚐)传染病、高(🥙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🚆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💒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🚈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🔷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💭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🌩)药积极进(😐)入医疗机构。 (🏘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🏧)于药(🤣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🧠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🌁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🍴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⚫)特(✈)殊情(🐆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🦓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⛷)新程(🚍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👲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🥙)的创新药。 在(❗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🏚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🔱)用药保障体系(🏺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✊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💂)黄(🎚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🚡)保局计划(🚨)实现商保创新(🎢)药目录与(🏓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🦓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📠)是“强制(💂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👱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📮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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