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😫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🎀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🎴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🎄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🌧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🤥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❄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🔵)励(🙉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🏎)期投资,培育(👓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💭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📣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💒)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⛅)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🍉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🌜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📝)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📵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🌹)上强调,首(🧀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👛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🐗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🔞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🐃) (🐶)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🎁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🌏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🙎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🎒)件的创新药(💃)纳入医保目(👳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⛅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🥀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🎾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⛹)健康(☕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🔊)点纳入创新程(🐿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🌈)司司长黄心宇(⛵)表示,“商(🐍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🚤)录将(✅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🏧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🐛)心宇进一(👈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🔽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⚫)申(⛰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🏝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📓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🚰)相关(🛍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✨)计的时候(📰)定位可(🍊)能不一(👠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✈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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