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🥥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🚚)印发的《支持创(🌌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🌪)”,文(♏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📜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🏔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♋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👬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🏴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🥇)式,为(😍)创新药研发(🌶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🌜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🕔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🏔)保(🚮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🔀)、参照药、(🖊)支付范围(🤼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🕤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🎷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🐛)持机制。 此(🏾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🍠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🍒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🦎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👾)时采购绿色通(🐱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🌆)药权益。 此外(🍏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🍠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⏸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🖨)品目录。在坚持(🎵)“保基(📻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😢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👭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💙)纳入医保(🗡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🖐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🍋)立(🎋)“商业健康(🐩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⛩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🥎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🐾)新药目录(😝)是健全多层次用(🐓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🍓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🥛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🐌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💗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😊)商保创新(🦑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💬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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