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🐊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🐂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👇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⏩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👪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🐉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🛳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🐍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🖖)、医疗机构等(🍖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🥩)通过创新(⏸)药投资基金等多(🍲)种方(🤡)式,为(🌈)创新药研发提供(🥁)稳定(👄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㊗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⛔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🌝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🎽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🤒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(🃏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🔻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🐍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🎊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📁)发布会(🏥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♎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💑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🎍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🗓)配备或设立(🍸)临时采购绿色通(🌮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⏸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🅾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♟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➰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💌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👒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🤰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👤)新药品目(🔵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🕗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⛔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🏚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🐑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🙈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🐡)超出基本(🎄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😳)宇(💶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🤛)申报、同步调整(🕰),程序基(🚋)本一致,企业可以(⚫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🤰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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