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🌿)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💩)干(🚞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🐞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🥫)持(🚧)医保数据用(🌺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⛰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⤴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🌍)疾病谱(🌖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🦈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📎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🍙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💕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👹)资(🎞)金方面,文件(📊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👀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🙌)健康保(🎹)险公司通(🤠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🧦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🔌)期投资,培育(➕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🍷)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📠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🦋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🏦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🍼)照药、(📆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🛬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🥡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😔)施》提出(🛁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🍳)内召开(🖊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🐃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💞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🐑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🅱)件的创(🍼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💠)重(📇)大公共卫生事件(🎋)等特殊情况必(🖖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⬜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⚽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🚎)价值大、患者(🐺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🍔)医保(🌝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🍑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🐐)新(🚑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⏪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😴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😾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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