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😔)局、国家卫(🥋)生(🐻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👕)注意到,对于(👈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💥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👴)便提出“支持医(🥀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🕌)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🕊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🛃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🚄)、(🔥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👡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🧖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🚹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🤭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⚓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🤰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🐁) 在统筹推(🛌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🎏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🤺)、(👓)罕见病等重点领(🛎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🐣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🛄)的支持机制(🎂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🙊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🌄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🥕)局医(🐥)保(🤣)中心副主任(🈴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🍣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🕜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🦖)能有两个规格的(🧐)限制)。 (🈴) 《若干措(🕛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⌛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🥇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💴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🔄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🏩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😑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🌟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💕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🥃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🦔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🆘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🐉)定位可能(🥒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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