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⛪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🐐)依托(🎑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👭)多种方(📉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🗻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🏆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🕐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🌥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🗝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🏪)方面,文(Ⓜ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😈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🏺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🔣)部门(🥗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🚟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🎵)药品目录(🛎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💑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🔝) (📷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🏪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🐆)两个规格的(💌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🏁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🙀)录。应对重大(😆)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👜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👧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🏀)行路径(📸)。 另外,此次(🎬)文件中的一(🦋)大亮(📖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❎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🚴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📵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👋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🔂)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🤾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🧣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📖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🐽)新支付(🛌)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🚍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🔩)目录同时申报(👟)、(🏠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🍗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🏣)的时候定位(🍛)可能不一(🕯)样(🏫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🍇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🎅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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