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🙄)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🕠)施(🦁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⚫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🗽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🚣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😰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🏉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🔻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🤳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📤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🌓)准入涉及的主规(👩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🤘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🔡)研(🚂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🎫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✴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💋)并完(🧙)善(🛌)多部门联动(👬)的(🐢)支持机(📈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🤠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🌩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🥪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🚡)措施》提出(💑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💍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🔝)配备或设立临时(🍦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🔔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🥟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🏉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💝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🛺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🛏)“保基本”的基(☕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🕋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🐃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(❤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🧀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🔥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⛷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🖍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🎩)录是健全多层次(➗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🐮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🦅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🤢)保(🎽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🦖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👰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😃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🛹)目录中的药品(🍚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🌾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🍏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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