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💣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🎼)到,对于业界关(🗑)心的创新药(🏇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🔟)一给出解决(🤡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👭)创新药研(💥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📅)统一的医保(🐲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🔢)产品(🥅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💤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📭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🕔)提(🍓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🍲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🔊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⏲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🖱)药、支付(🎀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🚻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🍫)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👩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🍰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🛅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💫)制。 (📂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🔭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🚷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🐥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🎂)谈判药品(🀄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🔲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🔗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⛪)合条件的创新药(💗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🤲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🉐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🐐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🏻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🤠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🎸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👆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🗞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🐄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💎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👥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💿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🆙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🌽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🚓)布(🏫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⤴)是推荐,而且价(🗞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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