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🕌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🌔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🍊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👹)新药(🎌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🚰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⛄)求(🧦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🏀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🥒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🤛),提升创新效率(📍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🎻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🌉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🕧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🦃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💥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🚹)与企业(🙊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🤳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🕛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🛰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👞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🛥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📀)支(🌔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🏖)务是(🏊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🏐)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📭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🌔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🎦)为由(🏍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🍧)录内谈判(🆔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🥛)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🐚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🍼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🕧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🕙)录(🏆)”(以下称商保(🥁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⛲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🥐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⚡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🎋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🥁)医保目录同时(🍙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🔊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😇)“强制”。国(👞)家医(😳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🙆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🏚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🔷),市场的边(👘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🚮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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