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👩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🚱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🛒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🕖)病谱、临(😄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👦)据产品(🛃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🕥)商业(👃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🐱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🐐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👑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🚑)的(🗻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👑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♊)策指导。医保(❓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🗽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❄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🚧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🚐)召(🔠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🐽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🏈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📄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😸)“一(🏐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🔁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💬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㊙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👠)上,按程(〰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🕐)付范(☔)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🕚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😁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(🐈)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🛌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🕥)入(♿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🕗)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🛫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🔼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🐜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🗝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🕵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🍵)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🐈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🙋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📟)申(🦐)报两者(🤰)。” (🦏)中新健(🌂)康记者还在发(🎥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👖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👂),这是市场行(📈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🦕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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