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📈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🏼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🤚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🎸)——“研发(🉐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🦒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🌜)保信息平台(🎫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🏙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🏆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👛),支持医药企(😁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👏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🌅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🍏)种方式,为创新(🛬)药研发提供稳定(📎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🎎)国家药(🐚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🐼)部门与企(🛤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🐲)参照药、支付(🈺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🧒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🍘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💈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🧛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❣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😢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💣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🍳) 此外(😤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👕)数量、药占比等(🚉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🦓)内谈(🚶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❣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💆)(即同一(📒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🏾)规(🗿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🔑)本”的基础上(👡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🔕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🛥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📯)关部门研究(🌆)临时纳入医保(⌛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⭐)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📝)医药(🚳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🦋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🏎)明确基本医保保(🏤)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🀄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🐪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➕)家医保局计(🎁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🍹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⚫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