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🐯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🍶)发布(👹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🍯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✍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☕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💅)在资金方(💜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🚬)获得国家(🔦)药(🙃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👥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🏞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🥌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🐾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🚊)到组织(🦋)实施创新药(🥕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🐲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📋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🐭)。国家医保(🏗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🏴)上(🏫)强调,首(🕵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💝)积极进入医疗机(📸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🌫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🔈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💴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🎖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🛵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⏲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💙)大公共卫生事件(🐝)等特殊情况必需(🦖)的(👵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⌛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🍧)一大(🏒)亮点是提(👘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🙆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💘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〽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🔪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🌃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🌫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🕢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🤣)药(🍄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💁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🛢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🙍)保创新药(🌊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🥣)保局相(🏎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🏕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👯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🍭)也是协商价(🙉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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