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🌆)国(🥪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🤨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🥌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🕙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📁)布局研发(🖍)管线,提升创新(🦄)效(🛤)率。 在(🐣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🏾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🖍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⛷)得国家(🎩)药品监管(💼)部门受理的创(🍦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📹)绕(🔪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🍩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📍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🦍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😦),聚焦重大传染(🚖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💏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📃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👙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📵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🆔)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💽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🕖)临时采购(🎏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🆘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🐤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🎲)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🔔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🌓)制)。 《若干(👹)措施》提出(😢),定期(🐝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🚲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🐫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🏃)患者获益显著(😴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(🧗)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😬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🌐)的高(📜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✅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🛀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🛏)报纳入医(😌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🐧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😥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👕),“因为不同的(🥩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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