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🚡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🎦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😗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⛄)谱、(😝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🚃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🔓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🗞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⛔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🖨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🆑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🏨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💪)点对点政策(💦)指导。医保部(🔡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🔶)到组织(🏜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😞)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🦁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⤵)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🏮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👕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😛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⤴)发布会上强(🏡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🌟)创新药积极(🔉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🚜)点医疗机构于(➗)药品(🧟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😞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🐅)诊疗需求(🛍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📅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🈴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⛄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🌸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🚯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👍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🎎)创新药(🐠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🤵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🕓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😷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🤙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🛷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🍵) (🙋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🐨)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🎨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🔨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🏆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🏁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😞)应该也(🐁)是协商(💘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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