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🎗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🎟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📴)简称《若(🦑)干措施》)对外(🙎)发布(🍒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🤞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🙃)统一的医保信息(🍔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🕤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🐽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🌦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🚥)药的耐心资本(🤥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🛶)市申请获得国家(🥀)药品(🐘)监管(🥘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🔟)予点(🅾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🎆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🌮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🎤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🚔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🎇)高发重大(🗓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🌴)药物研发相关(🥈)任务落地实施并(🍽)完善多部(👙)门联动的支(🕯)持(🍘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🧣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👩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🏼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🐑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🔌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🍾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📻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💥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(🛁)规(🦇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👣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💣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🐶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🔄)新药(🏕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🏳)障体系的第(🥙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📺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👜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😥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🥒)、(🍦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⛰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🆘)新药(🎆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📱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🎗)行为(🍿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😯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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