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🎨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🧢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😝)到,对于(🧞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🗜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🗂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🏩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🔘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🐏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🆔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♌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💄)新药投(🐓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💼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🥍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❎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😙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✏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🏚)请医保(🕟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🛶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🥑)、(👷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🌳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💱)物研发相关任(🐑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🕜)进了(😎)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👫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👝)措(🥓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🤧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🚞)得以(👗)医疗机构用药(🖍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🛩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🎪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🕡)录(🗻)内药品(👱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🔑)基本”的基础上(🌥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😹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🉑)保局医药(🕚)服务管理司司长(🍇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😤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⏪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❣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🔹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😠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🗣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🧑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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