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🐐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💻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📂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🤑)好疾病谱、临床(🔓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🛤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🎾)健康保险(📄)扩(👬)大创新药(⬇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😼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🅾)心(🥐)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🔩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🌆)家药品监(🥑)管部(🔙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⏱)同步(🆗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👰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👆)及的主规格(🍍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✔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🌃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🛐)物研(📕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🍌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🆘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🚙)院“进门”环(🔣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👶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(🕯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🍺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💠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🎤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💖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😧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🧟)规格的(🐯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⏳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🍸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🍸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🛄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👘)有关部门研(🚏)究临时纳入医保(🥇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🧗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🈶)保创新(🌵)药目录)。重点(🚗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🎰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🔁) 在发布会(🚖)现场,国家医保(🈳)局医药服务管(✳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🌲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♏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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