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💷)国家卫生健康委(🍭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🔀)新药企(🧚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(📠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🐧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🖊),做好(😞)疾病谱(🐖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🐨)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🧚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🕶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🍺)医疗机构(🦀)等合理(🚑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🌃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🔊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🎦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🕤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🦂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🛒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🍎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🐩)范围等开展交(🧑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🏒),文件(💁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😬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(🕥)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✴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🥟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😾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🈂)障临床(📠)诊疗需求和患者(🥇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🔰)由影响创新药(🕓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📬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🐶)品(⚾)可(🛅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🎸)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🗜) (➖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📤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❎)符合(🍴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🔫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🤣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💤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🔽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😿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🔂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🧦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🚿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🚢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📶)新药目录(🌸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⏳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🎆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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