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😢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🎹)的《支持创新(😈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🥙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🧗),对于业界(🛣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🚰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📞)件提(🖍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🖌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🧗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🆙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📳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🦕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🌞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🤣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👈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🗒)同(😠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♉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🕹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📅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🎥)药研发方面(😅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🚶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🎢)相(🐛)关任(🏫)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💀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💈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🥐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➰)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🈺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📙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🍡)药目录数(🕓)量、(🎟)药占比等为由影(🍳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😷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💖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🕤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🏝)化基本医保药(🐒)品目录。在(🎧)坚持“保(🏖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🥉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🤥)对重大公共卫生(🏩)事件等特殊(⏳)情(🐐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👒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🚙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🎥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🤴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🆙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🙅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💨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😩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(🤩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🕷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💓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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