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🎛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📆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😜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🤧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⛸)和分析(🗂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🧕)企业、(🛏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🍎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🙁)、布(🖱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🎳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🕯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😅)申请(🥝)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🍼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🏠)、支付范围等开(🦁)展交流。 (🤱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🏝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🔄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🤦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💄)医保中心副(👒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🥤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🤵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🎢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🖇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🛳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🎗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💢)通用(🎧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🏿)格的限制(🦈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📗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⛅)情况必需的创(🛍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😐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🕉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🕧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🚖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💡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🐛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🍏)新药提供(🎃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⏳)新(🐢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⛎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🎲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🏀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🐌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🌯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🔙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🖌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⏬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💬)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🌻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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