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🏚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⏺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🌵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🌵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🚯)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🖲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💷)需求的数(🚴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♍)、科研院所、医(🗃)疗机构等(🕗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🐗)率。 在(😠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🐰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🌀)。 另外,文(🚼)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🚰)获得(⛳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🏝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🗯)导。医保部(📲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🚇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📥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🏝)项,聚焦(🚃)重大传(😹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🕢)病(🚈)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🌈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🔫)。 此前(👤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🏀)是推动创(🍇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🏜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⛱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🈳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🌻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🔪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🗒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🐝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🚵)对重大公共(😝)卫生事件等(🏳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🐰)保支付范围的可(♍)行(🏟)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🦇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🎼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🤲)局医药服务(📽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👞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🌝)药提供新支(✒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🏇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🌲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🉐)局相(🧤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🎩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⚾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🗝)价格应该也(🚽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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