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🥠)发的《支持创新(🔪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⏲)意(🧟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🕙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🌅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🥝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🎬)线,提升创(🐇)新效率。 (🐀) 在资金方面,文(👈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🐇)业(😔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🚚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(🍭)获得(😼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🤝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🆘)付范(🏉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📄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🥗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💹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🌚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🕜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🕧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💜)推动创新药(💌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😳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🦊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🧗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⏭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🏕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📫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✉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🌉)业健康保险(♑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😙)医保保障范(🛥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⛴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🦉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🍙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🥏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🎥)与医保(🐀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(🔘),企业(📦)可以自(❓)主申报纳入(📉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🛎)还在发布(🛵)会现场(🌼)获悉,商保创(🍂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🥫)设计的时(🛰)候定位可能(🕦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🎦)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💺)的是推荐(🌬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📺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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