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🔃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🐟)健康(♓)委印(🏥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♟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🚤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👼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💺)措施》首条便提(👿)出“支持医保(🎂)数据用于(🙋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👣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🚺)需求(⛏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⚫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🚇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🚯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✊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🕤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📳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💍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🚼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🌎)动创新药积极进(🕉)入医疗机构。 (✒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🍁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⚓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(🏡)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⏭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🎳)合条件的创(📎)新(👜)药纳入医保(👶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🎿)医保支付范围的(🕧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🍘)中的一大(🍡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💉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🌨)录(🏉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🤪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🙅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⤴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🥫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🚷)药(🐱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🌿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🎨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😼)划实(⏩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🎤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🌔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💆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🌼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🛄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🦀),这是市(🍣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🛁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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