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🧢)1日,国家(🥈)医保局(😿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🚳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🔒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🗿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📤)体来看,文(😫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🤰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🏡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📶)、科研院所、医(🏈)疗(🥑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💥)公(🥌)司通(🦆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🍁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⛷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🔓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🤱)国家药品监管(⬜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👩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⏸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🛺)重大传染病、高(💶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🐍)重点领域,推动(🐲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📱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🌻)新药积极进入(😞)医疗(🚒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👫)保定点医疗(📣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🔅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🚘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🧢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🌷)用名药品只(🦊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🎊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💼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🌲)的创新药,可商有(♎)关部门研(🕓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🏈)提出设立“商(⏳)业健康保险创新(😍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🌧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🔰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🚨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🔫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🆙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😻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👟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⛓)品是推荐进入(📣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💤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😍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🥞)协(🚥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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