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🌱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⭐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🤚)创(👉)新药企发展困(👎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⌛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📡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💷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👱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⏪)升(🏊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📳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🍕)保险公(🐿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😸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♒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🤙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📒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🖕)给予点对点政策(🙈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🚱)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📔)提到(💭)组织实(🕰)施创(🧥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🏙)、儿童用药(🍿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♓)调,首(🦒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🅰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🔨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🌪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🍷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🐨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⛱)药(🏇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🎂)录。应(😽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🕳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📋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🥣)现场,国家医保(🎅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(🙈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🔛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🉐)高价值创新(🚸)药提供新(🚯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🤥)商(🥊)保创新药(✊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♿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🌆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📌)还(🔫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🐚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😜)不同的产品设计(🛐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🚌)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🐝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➡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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