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🏴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😟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😸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🍈)新药企发展(🔀)困境——“研发(✳)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😃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🦍),文件提(🛄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🏨)谱、(⛽)临床用药(🚧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🌉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🈵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😌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🎹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🥫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🐟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♋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🔐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📛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☔)制。 此前,即使(👩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🗃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💧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🔈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(🍰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🌀)月内召开(😅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🚽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🦇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🚬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🧑)格(🕐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😀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(📐)公共卫生事件等(🚘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🥘)围(🐭)的可行(📨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😘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🛡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🙏)、患者获益显(🛃)著且超(❕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🚟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🤘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📫)边界,为超出基(😦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❕)申报(🌉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🙂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🤢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🌅)品是推荐(🌶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🎡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🏡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🤒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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