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🔦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💑)创新药企发(📟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🌬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👡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🎃)局研发管线(🈵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🤚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🌞)保(🧖)险公司通过(📹)创新药(👇)投资基(🏏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🥍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➗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🚠)理的创新药(🍟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👌)绕药(👣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🐐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🔃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🎃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(⛎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⛓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🍫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💞)动创新(🎴)药积极进入医疗(🍄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🆓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🎸)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🤙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🎅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🖱)机(🔊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🦌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(🐆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🥀)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🎽)创(🧚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🧕)点纳入创新(🧒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👨)在(🤭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🚀)局医药服务(🕹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🧒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🛬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🚘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🗾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🆙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🙌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🏃)保创新药目录(🙈)中的药品是推(🖤)荐进入商(✳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🎟)这里(🛰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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