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😮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🐴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🐦)升(⛑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😺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🛀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🍬)司通过创新药投(🅰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🔣)家药(🤓)品监管部门受(🤨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⛹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🛷)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🏘)研发相(🕉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🙅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🌨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🔃)国栋1日在(💐)政策(👙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💋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📫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🌡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😜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🕐)疗机构(👫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📋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🚤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👤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🤧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⏸)调整优化基本医(🔳)保药品(🥤)目录(🗡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🗿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🕉),此次文件中(💻)的一(⬜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💿)保险创新药(💟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㊗)新程度(🆗)高、临(🌅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😝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(🔰)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🏒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👛)录与医保目录(⛹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👿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🙊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🍉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🍛)保创新药(🌤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🤶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🥩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