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🌞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🗜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🌷)下简称《若干措(🎄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🌬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🚺)件都一一给(🤞)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🚄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⛱)体(🎶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😣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📈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🕸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🦑)定研(🥀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📞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🥪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👊)创新药投(😁)资(🎖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🕟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⏺)药,企业可同步申(💿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🎁)准入(🕗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🌽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😖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🔋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⛰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🤳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🚚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🐏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🥕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🍏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💕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🖌)会,根据需要及(🦃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🚇),保障临床诊(🏋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🐴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🚍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👱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🔙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🌆)的创新药纳入(🕝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😿)径。 另外(🧞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🤣)创新药品目录(🍡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🎇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🐂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🤗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👧)实现(🦋)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😘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🥏)“强(💫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🖥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💭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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