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⏬)施》(以下简称(🕶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🚳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✍)——(🎬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🐃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😂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👙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💲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🌿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📪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🌰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🛹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🔋),文(👈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😠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🗽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♉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🏨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🕓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📚)点政策指导。医(🧘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📻)规(🙋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(🏄)。 (🔻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🌵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👱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🐻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💒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👴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🍬)家医保局医(🍸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🍁)上强调,首要任(🌻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🥩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🆑)机构于(📅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🎧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🐈)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🔊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🔚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😕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🐮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🌊)提(🤤)出设立(♊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🔀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🙏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🗻)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💝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💆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🏮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🐴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💟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💀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🚷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🎨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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