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🖇)简称(🌅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🥕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🎅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🦎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🍍)提出“支持医(🍩)保数(💊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😧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😙)用药需求等数(⛽)据(🔩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🤔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🗨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👫)新药投(🍿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💍)的长期投资(💵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🦀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🗡)门给予点对点政(🚱)策指导(📊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🎴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🕎)发方面(😡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🤝)创新药物研(☔)发国家(📏)科技重大专项(📻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👱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🧔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♟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♈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🅱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(🌓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🖐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🏥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🥘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📟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🦃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🎓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🔜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💎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🤺)时纳入(🌖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🎣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📄)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🛰),国家(♒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🌃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🥩)医保保(🏒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🤸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💟)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🕑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🍴)或同时(🎮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🌂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☝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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