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💂)家医(🏁)保(🌡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👸)新药高质量发(🎙)展的若干(📵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🚼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🤤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🆖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🕉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🎆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🦉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(🛠)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🥁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🤔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🐏)。 另外,文(🐟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🏸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📮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🚘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🚣)完善多部(🌧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🕎)局医保(😽)中心副主(🎙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🎉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🥞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🧕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📻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😘)占比等为(🚅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🈁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🤯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🥈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⛴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🙁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(📨)医保药(🚂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🚦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📏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🚞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💾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🙎)中(🌠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🍁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🏽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🕡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🏵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🌭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🕢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🎻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🚬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🍎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🥍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💣)保局相关负责(🔭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😀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🔙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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