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🌝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😨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🥚)”,文(🎵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😡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🙆)归集和分析(🚢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🔵)局研发(🔻)管线,提升创(🕙)新效率。 在(🕕)资金方(🔉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🥖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💥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👵)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🏏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🍕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🤵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🍃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🥙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🔝)发国家科技(💧)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🐵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🐍)并完善(🐊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🐿)此前,即使(🔢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🍀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🤧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🍁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🔀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🏒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🙃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🍋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🧐)通道(🐻),保障临床诊疗(🚍)需求和(🐲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🎡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🐤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⏬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😖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😋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(🤫)况必需的(🌡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🌹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💍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👜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🗡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🎿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😣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🥀)渠道。” 黄心(💘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☔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📁)主申报纳入医(🌿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🚝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🛸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✋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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