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🧤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🔇)据用于创(⚓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⛓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🖇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🍺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🕣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🗞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🛠)药投资规(🥈)模。鼓(💊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🕌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🧝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💌)保部门给予点对(🍔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🦏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🧢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🕺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⌚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📨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⛹)。国家医保(🔟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🧘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🥧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🍎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👵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🐶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👶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🚯) (📨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🌓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🦄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📣)新药目(📊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⛱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🕜)行(🐛)路径(🎞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Ⓜ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🌟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🥊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🎯)录将明确(🗺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🍉)新支付渠(🎭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🚖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🦄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👳)本一致,企(🎅)业(😺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🌤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🌈)健(♐)康记者还(😟)在发(🤰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🎷)录(🔔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📸)表示,“因为(😋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✏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📗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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