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🥜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🆑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🏢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🎄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💥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🚌)》首条便(🛸)提出“支持(🤚)医保数(🛅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🎪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🐎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🏉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❕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👉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🐁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🚓)策指导。医保部(🏎)门(🐜)与(🏜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🌽)付范围等(🔮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🔏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😃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🐱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❎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🙆)物研发相关(🔦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🧤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⚫)励医保定点医(👉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🔫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🚶)床(😝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🌼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🚮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🍋)药(🍼)目录内药品(😯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♈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♈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😎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⏯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🕌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🚚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💒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🐪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😣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🔍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🥏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🧠)自主申报(🖲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🚃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🐟)位可能不一样(🎳),这是市场(🌀)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🏂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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