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🛁)生健康(🥖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💂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👆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🛵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🔙)出“支持医保(🧑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💈)件提到要(🔌)依(🍠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👵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🌑)适配(🕊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🤕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😪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📺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🏑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👿)予点对(🐟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🙇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😔) 在(🐸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👈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💭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🥡)部门联动(✨)的支持机制。 (🏈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🛰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📶),鼓励医保(🥂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⬇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🎍)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⏫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🆕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🔇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🌉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🖕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🚮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🐞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🎗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🐉)研究(👬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🎸)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🛸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🐹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❇)入创新程(📷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🍣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🚔)本医(😉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🍸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👧)品目(📷)录、商(🤐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🎉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🧗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🀄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🤶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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