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🤔)卫生(🚥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🤡)高(🍜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🏒)《若干(➗)措施》)对外发(💯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🚜)发难”“进院(📻)难(🏈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🚥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🌙)信息平台(🤰)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🔌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(🛋)理确定研发方(🎲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📬)新药投(🤥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🌝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🎃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🚡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💑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🍦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😣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🎎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🎲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🛏)节。国家(🏈)医保局医保中(🍺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🗄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🤟)开药事会(🔓),根据(🃏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🛶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🏥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📝)占(😿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📸)目录内谈判(🏘)药品(🤲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🏠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🖨)品(🎧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🔥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📜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🏳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🕡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⛴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🤠)基本医保保障范(🌚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🚴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🚻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🐢)保局计(📎)划实现商保创(📕)新药目录与医保(🎓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🔞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🚕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🏛)康记(🧀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📕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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