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📣)、国家卫(💿)生健康委(🍂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🔘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🌀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🌮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👦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🎣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❗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🥃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🛐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🛡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🏨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👴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😷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🎉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🎐)规格、参照药(📁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⚽)发(🔩)方面,文(🚾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🍩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🗂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🦍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💃)医院“进门(🔋)”环(🏑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📦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😔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🎳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💿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👡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🔗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🌕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🖌)患者合理用(🧜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🍞)配备使(⛩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👗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📱)录。在坚(🍌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🍇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♋)。 另外,此次(🔪)文件中的一大(📨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🅰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🦀)基本医(💻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🍄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👌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⏰)一步(🗃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🐂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🍺)序基本一致(🚚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🥝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🕹)目录中的药(🗯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🚲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😗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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