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✳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⛲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🏚)健康注意到,对(🧑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🗣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🚿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🎭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➰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🛎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❌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🗄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🚀)资基金(🗾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🐕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😇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🖋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🕍)可围绕药品目(😦)录准入涉及的主(🍬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👦)到组织实施(🍮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🔎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🍌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🗿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👘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🐍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🕵)立临时采购绿(🌽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🚨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🥁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🏄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⏺)品(🏿)只能有两(🏛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🤭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🍪)事件(😪)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💴)创新药,可(🍩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🤛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🚟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🍜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(🍿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📣)黄(🥤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🔗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🎤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😆)力的高价值(🤢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🍝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👻)记者(🍎)还在发(🕊)布会(🚪)现场获悉(📠),商保(⭕)创新药目录(🦎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🆔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🎮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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