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🏀)国家卫生健康(😜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👼)康注意到,对于(📺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🌍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😧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❗)统一的医保信(🕜)息平台,做好(🌐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🦊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㊗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⤴)发方(🍽)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🏦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📦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🔎),培育支持(😈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🌷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🐛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🎶)新药(📗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(🌔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🚅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(🔂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⛷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🥇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🐾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🎏)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🔉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📨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💾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🎴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💀)由影响创新药(🌦)配备使(🎶)用。医保目录内(🗣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🤵)品只能有两(🧟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🦍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❤)时纳入医保(🕺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(💉)创新(♟)药(🕎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🛵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😻)超出基本(📥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(🚁)新(🌼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🚰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〽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😕)目录同时申报、(👼)同步调(📤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📱)业可以自主(🕙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💝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🤖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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