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⏸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🏯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🕡)全国统一的医保(🙁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🏠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🍍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🥉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🎐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🐿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🎈)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🌷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⭕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👝)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🐲)在统筹推动创新(⤴)药研(🏑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🎠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🛁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🚉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💤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💎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💭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📚)于药品目录更(🚏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👬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📃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💼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💾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👖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🕌)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🕦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🖌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🥫)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🛒)重大公共卫生(📙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🎎)的创新(✍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✖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🦍)、临床价(🚊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🧖)服(💹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💽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🔋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🖱)明确基本医(🛏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🦃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🍻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🔅)医(💧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🅿)以(🔧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🥫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😭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🦍)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🌐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✴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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