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📈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🚖)生健(🔪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🏾)发展的若(🐨)干措施》(以(👉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✍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🤵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🚶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⛅)干(🥪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😅)保数据用于创(🦍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😠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🎄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🔍)所、医疗(🏿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🆙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🕙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🍥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📞)出,上市(🚄)申请获得国家(🎴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🕯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📼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👂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🐦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🙁)励医保定点(🚬)医疗机(🐋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🤝)公(💦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⚪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🏴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📖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🐞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🕑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💿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🥞)持(🧞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🕝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🛬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⬇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🕞)本医保保障范(🌋)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🐾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🥌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🥩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🏇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✏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👼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🎵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😣)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❄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🔎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🌌)计(🈸)的时候定位可(📻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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