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㊙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🗑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🚅)提出“支持医保(🍏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♈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📯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🚹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🛒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🌞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🦌) 另外,文件(🧒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📺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🐩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🚾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🎻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👫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🙋)任务落(⛽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📞)读发布会上强(🔣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🔍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📰)医保定点医疗(👕)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🤲)内召(🍯)开药事会,根据(🎓)需(🌒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🍙)立临时采购绿色(👽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🤵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🚦)医疗机构用药(🛅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🗄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🚎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📦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🏞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💎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🍔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🤓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📙)超出基(🥧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📪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📽)付渠道。” 黄(🕘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🥠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📄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🐍)记者还在(🧜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🧙)计的(🍆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🥧)格应该也(🛸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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