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🌅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🤾)界关心的创新药(😢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🐌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🦕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🤗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🌙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🕳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🍰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👑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🤳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🧡)部门受理的创(🎓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📴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🕵)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🌵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🕣)大(⛄)传染病、(🏒)高发重(👘)大慢性(🍶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😱)动药物研(⛑)发相关任务(🆑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🍆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🎈)动创新药(🎻)积(📀)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📏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💐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🏩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🏊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♊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👢)药(🚴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📛)对(⛵)重大公共卫生(🏔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💡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🌏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🐢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🏟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⛷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😉)药目录(🚻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🦆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😠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🍼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😫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📮)同步(📤)调整,程(🏎)序基(🤟)本一致,企业可(🥟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(🔁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🎯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💾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📅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🚵)里,所以(💕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🍃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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