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🐾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🐣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🥀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📄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🍽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💿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🔕)新药研发需(📣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🎧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🐲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🏰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🍚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⏹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🛒)申请(😙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❣)政(🏽)策指导。医(🤤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🏦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🕦)发(🐪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💯)动的支持机(🐊)制。 此前,即(📩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🏄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🕍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📦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✨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(✝)品目(♒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⬛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🈵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📃)录(🎺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🖍)影(🚅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🤟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🕦)创新药目(🗜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😒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🎹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🥚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🥋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🏚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🥃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🔗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🏉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🤤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🌪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💐)次用药保障(♊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💥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💬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🆎)提供(🌪)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🤼) (😍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🚮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🕝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🗡)荐进入商保,并(🚘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😩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⛺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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