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👋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💉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🌓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💰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🛏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🏈)新药研发(🛎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👌)病谱(🈯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🎴)药研发需(📃)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🚝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🎅)资金(❎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🤷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😀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🔔) (🧟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🈷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🛌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💭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🥋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🗨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🕐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(😜)前,即使(🤣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🎦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(🧐)在政策(🥦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🔬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(🛥)机构于药品目录(🦇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〽)品和商保创新药(📢)目(👢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⛓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🛷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🏚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🌑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🌆)品目录(🚅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💍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🚼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🛁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🚎)健全多(🚎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👉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🧒)创新(😽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🙀)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🔊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😈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🕙)这里(🥪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🈶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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